十堰河长制工作如何落实见效?市委书记张维国这样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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扛起河长职责和环保重任
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
7月4日上午,十堰市河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在十堰市行政中心召开。十堰市市委书记、市第一总河长张维国强调,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,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,不断开创我市水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。十堰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总河长陈新武主持会议。
张维国指出: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。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和视察湖北、考察长江经济带期间,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,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十堰要“永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”,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,提供了实践遵循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,扛起河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,为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。
张维国强调:
今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关键之年,是河长制工作从“见河长”转入“见行动”、“见成效”的重要阶段。各级各部门要把河长制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抓手,以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为目标,坚持问题导向,做好坚持河长治理、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生态治理、依法治理、共管共治“六个治理”,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执法监管“五个重点”,努力实现“三个确保”目标,即确保全域水质达标并持续改善,确保全域黑臭水体全部消灭,确保全域饮用水安全。
张维国强调:
河长制是“责任制”而不是“冠名制”,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要做到守河有责、守河担责、守河尽责;河长是“片长”不是“线长”,要抓好包干河流全范围、全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;河长是“海陆空总司令”而不仅仅是“水军首领”,要对包干河流全域水体、陆地、空气进行综合防治,确保山长青、水长净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,严格考核问责,抓好舆论引导,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。各县市区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,常态化开展督办检查,加大追责问责力度。广播电视、报纸网络等媒体,要加大宣传力度,让河库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、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,凝聚起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。
陈新武在主持会议时要求:
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,全力抓好贯彻落实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以环保督察整改、“河流清废行动”整改、黑臭水体督察整改、城市排污口治理整改为重点,加快补齐河长制工作短板。要围绕实现“三个确保”的目标,进一步夯实责任,细化措施,强力推进以汉江大保护为主题的碧水保卫战“清流行动”。
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刘海军通报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周锋,副市长吴烨、赵哲出席会议。会上宣读了《十堰市开展碧水保卫战“清流行动”实施方案》。市环保局、市南调办、市公安局、郧西县、茅箭区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。各县(市、区)党政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负责同志,各乡镇(街办)党委书记以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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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十堰市河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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